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我和我女朋友未婚,于去年(05年)5月份

2007-01-19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我和我女朋友未婚,于去年(05年)5月份通过自己筹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已一次性付清。我和女朋友都按时、足额的缴纳公积金并已超过一年。由于目前涉及到新房装修,手头的资金很紧张,我们的公积金的余额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呢?不甚感激! 贵单位的答复: 你已不能提取公积金。一次付清的情况下,必须在购房的一年内办理 我们是去年(2005年)四月份购的房,现在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谢谢!

回复:
2005年四月至2007年一月等于一年又八个月。所以你已不能提取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