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 你们好,请问, 我和我姐用分期付款的方

2006-12-28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尊敬的工作人员: 你们好,请问, 我和我姐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我姐是户主,我是共有人.最后一笔房款于2006年3月付清,契税已交,我想现在提取我的公积金,可不可以,另外,我想全部提取我的公积金,可不可以.(我听人说共有人除非与户主是直系亲属,才能提取公积金,是不是这样的)

回复:
购房一年内,共有人可以提取一次。从购房的第二年开始,原则上只可以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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