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于今年购买单位集资住房,我跟媳妇是共有人,我公司没

2007-01-14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请问,我父亲于今年购买单位集资住房,我跟媳妇是共有人,我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媳妇有住房公积金,05年因大修自住房取过一次,现在还有16000左右,对于我父亲单位的集资房我们打算用我媳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吗?需要提交什么手续材料,如果贷款成功,所贷的款是直接转到我父亲单位(房管处),还是转到我媳妇帐户?谢谢,请您们回答全面点.谢谢了!

回复:
可以,但购房合同要由你媳妇与你集资建房单位鉴定购房合同;你与你父亲作为该房产的产权共有人,这样购房合同的手续就完备了。申请贷款时,你们还需提供担保手续(含抵、质押)并按贷款所需材料一览表的要求备齐手续后可正式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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