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我区公积金贷款新政已全面实施

2013-07-04 00:00   来源:新消息报   分享到:

    本报讯: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并已全面实施。该《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改进和规范,这意味着今起儿女买房可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即使你以前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缴纳了,买房时商业性贷款就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www.gjj123.com

    据了解,《通知》对职工直系亲属之间住房公积金使用、个人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备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调整改进后的规定内容包括:职工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后,及时、足额、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距离最后一次提取时间满6个月,即可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的,原则上不再要求做担保人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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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此次改进和规范将使公积金使用更切合我区实际情况,更好地为全区职工服务。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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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5月底,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约为52万余人,缴存总额为318.77亿元,公积金提取总额151.4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185.2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5.45万多笔。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为52.8%,比去年同期高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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