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2009-07-16 09:01   来源:丽水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按我市公积金新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专业人员,连续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些天我购买了正达和家园一套房子,因房产公司未与中心签订协议,按规定不能贷款。请问,我是市事业单位的副高职称,公积已连续缴存了17年,未进行过公积贷款,能否套用此项规定?

管理中心回复: 这条规定,是对单位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达不到12个月,但已超过6个月的,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并不是你理解的副高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就可以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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