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的情况:我现在用的是商业贷款按揭购房,期限15年,现已经还款三年,公积金已经交了4年了,我在贵网站查询到丽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1.文件中说:五年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还贷,而我去松阳县公积金分中心询问回复说:只要第一次签订购房合同后领取过一次,就不能再提取第二次,除非等到退休,方可领取剩余款项。2.市里的文件中还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在还清原来公积金贷款后一年再次申请贷款,是否再申请需要再买房才可?3.本人买房时因为在交齐房屋全款的30%后装修款不足,所以用一套房改时的宿舍作抵押贷款5万元用于装修,这样我等于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在使用(如果公积金贷款还清间隔一年后,只能重新购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我这样的情况还能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吗?(因为装修筹款已经贷款公积金一次,我把贷款的5万元还清一年后,如果申请把商业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需要先借来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再拿新的房产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贷款,这样是不是就是第二次贷款了),可是我买的第一套房子明明没有还清贷款,我借来资金还掉商业贷款只是为了贷出公积金的临时措施,钱马上就要还回去呀?以上问题,敬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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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 1、松阳分中心目前正考虑根据资金存量情况逐年调整支取、贷款政策,以便让更多的公积金缴存户得到实惠。
2、是的,间隔一年以上,再次购房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必须把现有的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间隔一年再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贷款以商业贷款的还款余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