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三个问题:1、拆迁安置房一定要一次性付款后,才能申请贷款吗?为什么不是条件里提到“已付清30%以上的购房款”。2、拆迁安置房产权是父母的名字,作为子女,可不可用自己的公积金申请贷款(注:安置房是子女自住),还是要先过户,再申请贷款?3、老公是丽水人,曾在衢州工作,并在衢州交有公积金。月初回丽工作,公积金还未转回,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贷款问题?
管理中心回复: 1、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与管理中心签订有预售楼盘合作协议的),可以根据预售商品房的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购买现房或二手房只能办理了产权证后再提出贷款申请。
2、公积金贷款是购买自已产权的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
3、如果丽水未缴满12个月,你等到衢州转回再来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