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2007年8月份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根据你们公积金的2008年9月2日的提取政策,应该现在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足一年还贷额外的住房公积金。可我多次到缙云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听询问,他们说这是要在2008年9月之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才可以提取。我就搞不明白了,既然你们的政策也已经写明留足一年还贷额,多余的可提取,可就是不能提取啊,这不是在坑人吗?这是什么霸王条款。你们的文件里也没有写明是要在2008年9月之后啊。~~~~~~~~请贵处能够给我个回复,甚盼!
管理中心回复: 文件不往前追溯的,文件有发布日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