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5-01-08 18:38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7)出国、出境定居的。
(8)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9)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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