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如何交纳住房公积金?

2005-01-08 18:01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对于自行缴存的单位,在工资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对于签订《衢州市银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合同》(样式见表格下载)的单位,书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0日前打印《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委托银行收款并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共分五联。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