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前还贷

2006-12-21 10:17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 设定依据:
1、 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 浙江省人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二、 提供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三、 办理条件:
1、 无逾期贷款
2、 还贷金额应到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25%或5万元(含)以上
四、办理程序:
到还贷窗口办理
五 、受理时间:
1、 每月5日至月未(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每日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作息时间执行,下午下班一小时停止受理。
六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四、 收费标准:无收费
五、 咨询电话:3042285
监督电话:3042295
注意事项
一年只能一次部分提前偿还房公积金贷款:
需借款人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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