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地购房

2010-03-28 10:17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们夫妻因工作分居一衢一常,两地均需要购房自住,多年前衢州已购一房(商业贷款),现欲在常购房,是否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政策(我俩均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烦请告知期房和二手房的贷款政策,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购买商品房的:应在订立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付款后的12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后的12个月内; 提供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 ①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②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含户主页); ③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单身未婚人员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证明和所属派出所户籍证明); ④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2份; ⑤已支付占购房款20%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和银行交款单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⑥借款人和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2、购买二手房的 ①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②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含户主页); ③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单身未婚人员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证明和所属派出所户籍证明); ④《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⑤《房屋契税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原件2份; ⑥借款人和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