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银行“循环授信”

2010-03-01 20:35   来源:衢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站长问题是我的贷款3年之内必须结清,然后重新申请新的贷款,可购房合同我只有一份。我的意思是指能否凭原有的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后面申请的贷款。请回复,不胜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小余,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每隔12个月可以办理一次。职工可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提取时必须的相关证明材料(盖过单位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四联单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还款凭证所载明时间后的三个月内到本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以还款凭证所载明的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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