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提取

2010-05-07 00:00   来源:巢湖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本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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