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金[2008]184号 根据2008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85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调整为3.1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08年10月9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9%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5.13%调整为4.86%。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项 目 调整前利率调整后利率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0.720.72上年结转3.333.15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4.594.32五年以上5.1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