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想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还贷

2009-10-12 17:24   来源: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贷款买房,想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还贷,但现在“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的本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不公示?是秦皇岛的规定还是全国性的?依据在哪里,是不是太黑了,没有道理啊,最好说出制度依据,保留曝光申诉的权利!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公积金支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总额”的规定,为规范支取工作、保证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维护广大购房职工的权益,研究确定“贷款购房职工每年支取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本息数”的具体要求,与国家政策规定并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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