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自住住房时,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等。 职工离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中的“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所购、建、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具体讲,购买住房是指职工首次买下的住房,解决自住住房困难户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支取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12月31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提出,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在本年度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卡遗失、损坏后,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中心办理挂失手续,补发新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办理挂失、补办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个人发放荆门住房公积金卡,作为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查询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通过电话查询,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电话查询方法: 1.拨通查询电话:16869999; 2.输入您的12位卡号和#字号; 3.输入您要查询的代号和#字号; 1#──存款余额 2#──缴交情况 3#──支用情况 4#──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法制办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
职工有权行使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单位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联系,协助单位依法履行...
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商业贷款无连续三期或累加六期以上的逾期贷...
可以。购买十堰市以外的地区住房,可用贷款申请人本人或他人在十堰辖区内的房产作抵押...
①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增加了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的融资渠道; ②较低的贷...
借款人在正常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后,借款人书面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可...
①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每月在发放贷款对应日之前将应还的本息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