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市公积金发[2009]1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干部职工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其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以法定退休年龄为限);取得房产证、土地证两年以内(含730天)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内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用期房或现房抵押;市外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须用现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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