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变更

2010-10-15 00:00   来源:永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或管理部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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