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清户撤押

2010-10-15 00:00   来源:永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借款人偿还全部本息后,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凭证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管理中心保管的有关法律凭证;并写出收条交管理中心存档。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管理中心在《房屋他项权证》或《产权预约登记》上注明此笔贷款已偿清,并加盖公章,交借款人到当地产权部门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