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2010-10-15 00:00   来源:永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中心机关贷款由中心审贷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分管主任审批,管理部贷款由管理部集体研究决定,部主任签批,但对发放同一单位多人贷款和同一抵押物多人贷款的,必须报中心审查批准,方可发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审查:
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中心贷款。
2、贷款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的合法性。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
3、借款人的贷款及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
4、贷款额度、期限是否与借款人收入相符合。
中心信贷员将审批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同意贷款的,将贷款审批结果录入计算机个人贷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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