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委托还款

2010-01-15 14:11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2009.12.31日 完成公积金委托还款事宜手续,每月银行应在8号扣款,可我2010.01.15查询公积金余额未变,希望得知原因,恐影响我信用记录。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委托协议签订后下个月才生效。委托人公积金帐户应当保留1000元的保底数,每期委托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委托人上月实际还贷额。公积金中心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但这时资金并不能马上就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资金和交换清单需通过您的公积金缴存银行、贷款银行的核对和传递后,在5个工作日后资金才能划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您可以在每月18日的5个工作日后向贷款银行查询个人银行帐户的资金到帐和余额情况,如银行帐户资金不足于还贷时请及时存入资金,以免产生逾期。您需要关注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确切日期,或向公积金缴存银行查询公积金帐户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如在18日后(含)以后缴存公积金造成您的公积金帐户资金不足时,则可能当月不能有效提取您的公积金。以上这些情况都可能产生不能正常转帐的因素。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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