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7-26 14:20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与男朋友房产证办的是未婚共有(暂未领取结婚证),我们贷款办的是建行商业贷款,贷款人是我男朋友,请问我们公积金都能提取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另我可以代我男朋友提取他的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材料:(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房款至付清房款期间的任何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提取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提取人只可提取发票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女方在未领结婚证前只能提取这一次。 如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在提取人设定好密码的前提下持提取人的委托书才可代办。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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