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2010-01-16 15:10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婆以前在昆山工作,08年离职来常州工作,我们已经买房子了,现在想提取她以前在昆山缴纳的公积金,而且是我去昆山代领,请问需要哪些证件资料啊,还有,是不是一定要她在昆山的离职证明啊,有她现在在常州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可以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房款至付清房款期间的任何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提取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提取人只可提取发票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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