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公积可以领取?

2010-01-25 14:09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原来在天合集公司,公司交公积金,现在换这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公司不给我们交公积金,我原来的公积金可以领取?需要哪些手续? (注:已经购房,采用的住房公积金代款)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含苏州工业园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须提供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①夫妻关系提取除持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提取须提供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除借款人配偶及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外,其他房产共有人若无住房借款的,不得办理还贷提取。 ②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提取的,其次数在一年内最多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借款人还贷期间暂时实行个人帐户1000元余额保底的办法,当贷款本息余额全部还清后,保底余额可以提取。 ③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如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在提取人设定好密码的前提下持提取人的委托书、提取人及代为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为提取。 ④设置密码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直系亲属持双方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为设置。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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