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按份共有购房提取

2010-02-22 19:39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目前在昆山工作,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口。07年昆山一家公司帮我缴纳了5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来离职未续缴, 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现在我和男友在张家港按份共有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想办理购房提取,将这笔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出来,有几点疑虑求解: 一、因为是按份共有,我俩各一本房产证,提供资料时候是否需要一起提供? 二、依照网站提示,购存量住房要求提供契税完税证,但发票上只注了我男友一人的名字,是否可以? 三、除我自己的身份证外,是否还需要提供男友的相关证件? 盼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因各地方地区差异出具的资料也各不相同,如方便您可持相关资料让我中心工作人员具体看一下(两本房产证、契税发票、身份证、公积金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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