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咨询

2010-03-22 20:56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在还贷期,使用的是我自己的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模式,现在欲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可使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贷款?如不能,我将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清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我的公积金进行贷款?如可以,再次购买住房的首付和利率怎么计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需把之前的公积金贷款还清,然后才可再次申请,纯公积金一手房首付20%,二手房首付30%,利率:1-5年3.33%,5年以上3.87%。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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