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家拆迁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

2010-03-27 09:25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家拆迁后,今天结帐后,想到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但咨询57576200后要 拆迁协议 专用收据发票 拆迁许可证一样都不可以少的,!!!我问拆迁办索要时,他们说某些原因没有,提供不了拆迁许可证,,但前两天看苏州公积金网上公布的资料只有要拆迁协议和发票就可以领取了,,我就是想问,没有拆迁许可证复印件的情况下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回复 .....咨询苏州的回复是可以提取... 回复人: 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10-3-26 9:52:33 回复: 您好!请您持拆迁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公积金卡和身份证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假如拆迁房产权人不是您的名字的话,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是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关系)。 如有疑问的话,请您与昆山公积金分中心联系,详细咨询,电话:5757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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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私房拆迁安置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材料:(1)公积金卡(原件); (2)与房屋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原件、复印件1份); (3)拆迁许可证(复印件1份); (4)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一年有效期)(原件、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假如拆迁房产权人不是您的名字的话,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必须是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 注意事项: 提取人只可提取专用收款收据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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