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买房公积金提取

2010-04-01 14:53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本人2009年9月已从昆山离职且账户已封存!本人妻子2007年7月从昆山离职且账户已封存!2010年3月我们在常州买了一套商品房。 1.本人提取公积金需要何材料? 2.本人妻子在昆山封存的公积金能否提取?需要何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房款至付清房款期间的任何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提取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提取人只可提取发票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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