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标题: 公積金第二次領取 提交日期: 2010-4-6 10:58:12
内容:
你好!我于去年第一次領取了公積金,購買房為一次性付清。提供了(購房合同,契稅完稅發票,公積金卡)。今年是否可以領取第二次/需要哪些資料?
受理单位: 昆山住房公积金
回复人: 公积金01 回复日期: 2010-04-06 11:33:07
回复:
您好!凭该套住房以购房提取了一次就不能再取,除非您再次购买住房可再申请提取。祝您生活愉快!
-------------那之前交过的钱如何处理。公司那部分不算,自己每个月还在扣钱!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再次发生住房消费,公积金就只能到退休后一次性提取。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