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工作人员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里要把老房子翻建 家里宅基地和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我父亲的 我的户口又不是和我父亲在一起的!如果把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或改我为共有人,然后宅基地土地证上名字还是我父亲的(因为我的户口是在昆山的 这样的话 土地证上的名字好像不能改我的)不知道这样能否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是什么手续?如果不可以的话,请问能有什么办法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因为家中建房资金上比较紧张!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材料:(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1份);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您与您父亲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提取人只可提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规范文本或房屋所有权证出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