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您好!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组合贷 款增加盖章的复印件1份); 2、其他凭证: ①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②婚姻关系证明(同一本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③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原件2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1份); ④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持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 件1份和复印件3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1份); ⑤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⑥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1份)。 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并且选择抵押贷款保证担保方式的,须先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承诺书,方可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②如需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还需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薪资证明及承办银行、担保公司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贷款额度可上如下网址进行测算://www.ksgjj.gov.cn/ksgjj/N_daikuanecs.aspx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