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在安徽买了拆迁安置房。此前已向您咨询了需要哪些手续方可提取昆山的公积金,但其中有一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房款至付清房款期间的任何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我向安徽方面咨询了那边只开具拆迁律师事务所的收据,有盖章的。请问这个可以代替昆山这边要求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吗?如真实像安徽那边说只可以开出收据,这样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不可以,改由哪里开出发票?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收据是不能提取的,契税完税发票由办理房产证的相关部门或税务部门给予的。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