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010-06-19 11:16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我有:(1)总经理,部门主管,人事以及财务共同签过字的离职申请书;(2)公司及张浦劳动和社会保证所盖章签字的就业登记证,上面写明了签订,续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期限情况;(3)离职证明不慎丢失。请问我是否可以带齐其他证件资料提取公积金?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 谢谢你百忙中的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离职证明上必须要有单位盖章,如已遗失可到原单位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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