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6-24 15:55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是昆山的集体户口,2004年7月到2008年1月在昆山上班,2008年1月到现在在常熟上班,现在已经在常熟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在昆山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出并销户吗?1、如果可以需要带哪些材料?2、如果不可以,可以转移到常熟来吗? 谢谢您!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在昆山的公积金可转移到常熟再进行提取,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含苏州工业园区)调动工作并办理帐户转移时,应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身份证、转入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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