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集体户口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2010-07-01 07:29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今年五月份离职,目前没有接收单位. 想请教一下,如果是昆山集体户口的话,暂时没有转出户口的打算,公积金可否提取呢?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证件?THankS.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以下是公积金提取方式供您参考: 1、购买商品住房的;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聿、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个人账户封存(停缴)满两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如满足以上其中之一可提取您的公积金。如果上面第12条,您户口迁出苏州大市并离职离开苏州大市范围可以提取,如户口在昆山并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就业并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社保的可提取。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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