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户口提取公积金

2010-07-26 15:59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在昆山工作了四年多,从07年6月份开始缴住房公积金的,今年6月份开始离职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我是无锡户口,并且7月份在无锡买了房子,但购买合同上签的是我丈夫的名字,商业贷款的申请上签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可以拿购房合同和发票把昆山的公积金(包括个人和公司缴的金额)全部取出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可以提取,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材料为:(1)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付房款至付清房款期间的任何一张《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发票自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提取人只可提取发票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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