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公积金共同还贷

2010-08-04 16:56   来源:昆山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现在由我自己用公积金还贷,领取结婚证之后,可以将男方的姓名加到房产证上吗?男方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参与共同还贷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姓名增加事宜请咨询担保公司;若您使用商业住房贷款,房产证姓名增加事宜请咨询相应商业银行和房产交易中心。领取结婚证之后,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提供材料包括:(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住房商业贷款还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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