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如下材料至吴江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1、住房公积金卡 <原件>
2、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或转入证明)(应包括住房公积金转入地管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单位帐号、个人帐号等) < 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转入单位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调动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提取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1份>
注:① 转移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如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在提取人设定好密码的前提下持提取人的委托书、提取人及代为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为提取。 本文来自gjj123
②设置密码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直系亲属(仅指该职工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持双方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代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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