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09-07-02 00:00   来源:吴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想咨询一下在现公司已工作5年有余,一开始公司提出按个人意愿交纳住房公积金时因没考虑长远所以没交,后公司出台工作满一年者可由公司全额缴纳最低标准工资850元的百分之八的住房公积金的福利,目前我也享有此福利。近日有买房的打算,因为我的全薪远不止850元,最近我又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有规定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于是于几日前提出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但遭到公司财务拒绝,说涉及到的人太多,我一个人要改其他有好多人也要改,不能改来改去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解决?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咨询TEL:634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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