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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09年10月15日起,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调整为3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本文来自gjj12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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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 gjj123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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