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质押

2009-11-06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什么叫公积金质押这种担保方式,具体怎么操作的?

管理中心回复:提供质押人身份证和《质押贷款保证书》;(《质押贷款保证书》须质押人到公积金中心签字,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规定比例:质押人为财政供给单位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50%;质押人为非财政供给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70%;质押人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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