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月冲贷款

2009-02-13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尊敬的领导:您好!2009年元月19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笫八条规定:职工可以每月用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这对我们购房户无疑是极大的福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请问领导.不知此项新政何时开始实施?下属县(市)是否参照执行?谢谢领导!盼复.

管理中心回复:暂时未执行,全市政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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