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答第22条之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超出部分什么情况下可以支取呢?今天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的人说超出部分不可以支取,叫我充本金,我的理解是除去正常还贷金额外的部分充本金,就到建行办理了,结果办好后建行说是我们09年度所有的公积金(除去6个月的缴存保底金额)都充了本金,从2月份起我们得另外拿钱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您:(1)公积金超出部分什么情况下可以支取?(2)用超出部分充本金是否就是要一年度所有的公积金都要充本金?(3)我们平时经济比较紧张,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谢谢您!
管理中心回复:采用逐月还贷方式且提前预还当年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的本息和(可以提取现金)。冲本金只能转到还款帐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