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转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申办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 2、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确认可贷额度年限,同时公积金中心向借款申请人出具“公转商”贷款《可贷额度意向单》,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到相关银行办理。 3、借款申请人凭《可贷额度意向单》,同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填写《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接受银行贷前调查人员的面谈及核查。 4、银行客户经理对借款申请人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并填写审批表,然后按商业性贷款流程进行审批。银行审批结束后交公积金中心对该笔贷款进行确认审批。 5、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交银行进行填写合同、利息贴补协议(可在上述第4步预签)、办理预抵押登记、发放贷款。 6、贷款发放后,银行及时将 “公转商”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放贷凭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利息贴补协议原件等传递给公积金中心,并每月进行帐务核对。 7、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银行将贴息划入个人住房公积金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