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的乡镇教师的住房公积金为何这么少

2009-11-08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97年参加工作,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是个人缴纳45元,单位缴纳45元,根本不符合《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按照《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和单位各应缴纳月工资总额的10%,而我们教师缴纳的根本不是月工资总额的10%,连工资总额的5%也没有,这是什么原因呢?是不是在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呢?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国家和省规定是单位和职工和10%,但各地方政府考虑到地方财务的承受能力,按照各自财政可承受的能力范围内确定了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以后地方财力好转时再逐步提高到统一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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