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提取规定

2009-08-05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在新的提取规定中,有这样一条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契约签订、发票开具或规划许可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支取金额只能提取至所提供资料确定日期之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费用的80%。 请问:“所提供资料确定日期之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个资料的日期是契约签订、发票开具或规划许可证明的日期,还是提取时提交资料时候的时间呢???

管理中心回复:是指发票开具或规划许可证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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