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自住住房贷款

2009-01-11 00:00   来源: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是准备建造自住住房的,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占地190平方米,计划建三层楼房大约600平方米的规模,计划投资50万。我公积金有大约3万,个人月缴公积金34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1700元。今年我36岁。请问我可以贷款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四项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 (不含车库)的70%。购建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的购建房金额作为购建房总价款(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15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预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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