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

2010-05-07 09:16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的住房公积金从2007年9月,单位停缴了,现在我购买住宅,单位帮我补齐了,而且以后每个月按时缴费!但是不能拆分到每个月,公积金中心非要拆分到每个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住房贷款!!!!急急急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单位补缴你一个人,如果其他人员还是不缴,你单位的缴存状态还是处于欠缴,那同样不可以贷款,并不是要分拆到每个月;再说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指单位和个人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而你一次补缴,也不属于正常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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