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变啦,公积金的交法

2010-03-11 14:14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以前在江苏弘盛集团公司上班时公司有公积金,但是因工作变动到江苏兴厦公司,此公司没有公积金这一项,请问个人还可以代替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那部分?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谢谢领导指点。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欢迎职工投诉。扬州目前个人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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